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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成为优化社会服务供给的关键抓手

发布时间:2020-01-10 09:27 分享到:

为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发展,推动社会服务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制定和出台,对引领带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制定“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意见恰逢其时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深入应用“互联网+”手段,推动社会服务持续优化、促进民生保障不断强化的现实需要。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成立“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陆续推动出台“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绿色生态”等政策文件,有力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各领域的“互联网+”行动迈向纵深。从实施效果看,各领域“互联网+”已取得了不少突破性进展和成效。“互联网+”的网络、应用和安全基础均得到显著夯实,交叉融合创造出大量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互联网+”在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降本增效、智能化转型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发挥。总体上,“互联网+”正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加速构筑经济发展新动能。

从社会服务民生保障领域来看,“互联网+”行动也在持续深化,不断推动着社会服务的优化升级。在政策的引领带动下,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实践日益广泛和深入,学校、医院、文化场所、体育场馆等的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在线课堂、在线旅游、智能导诊机器人等新业态新产品层出不穷。可以说,“互联网+”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提升了社会服务的供给效率、促进了社会服务的公平普惠。

同时,与其他领域相比,“互联网+社会服务”相关工作稍显滞后,运用“互联网+”促进重点民生领域改善需求急迫、潜力巨大。当前,迫切需要完善“互联网+社会服务”顶层设计,强化社会服务领域的“互联网+”政策引导,推动“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全方位、深层次的应用。

此次《意见》的出台,将引导各类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扩大资源供给、提升供给质量、实现均衡普惠,全面开启以“互联网+”促进我国社会服务发展的新阶段,从而更好更快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

“互联网+”成为优化社会服务供给的关键抓手

当前,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推动下,互联网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不断深化,在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日益成为促进社会服务优化升级的关键支撑和重要抓手。

一是数据驱动助力社会服务资源倍增。《意见》将数字化作为扩大社会服务资源供给的重要方式,提出推进社会服务资源数字化、加大社会服务领域共享开放力度、推进社会服务主体数字化转型等三大重点方向,将引领带动社会服务生产要素、数据资源、服务主体等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社会服务资源扩大供给、放大利用、高效配置。

二是网络连接推动社会服务普惠共享。《意见》提出了三项网络化融合的重点任务以促进社会服务的均衡普惠:一是加快各类社会服务主体联网接入;二是开展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社会服务在线对接;三是推进线上与线下社会服务深度融合。这些重点任务的落地实施,将帮助偏远地区、欠发达地区提升社会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形成更加公平普惠的社会服务发展格局。

三是智慧赋能促进社会服务创新升级。《意见》既鼓励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也重视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布局,应用与基础“两手抓”,将有力推动社会服务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繁荣发展,并以智能化的社会服务基础设施有效保障社会服务创新基础扎实、行稳致远,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社会服务的需求。

推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将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意见》的发布将推进“互联网+社会服务”的持续深入,促使社会服务供给更加优质、更加普惠,促进供需对接更加高效、更加精准。

一是“互联网+”将大幅扩展社会服务覆盖范围和用户群体,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享受更加优质低价的社会服务,可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以“互联网+”教育为例,慕课(MOOC,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提供了大量的视频课件资源、在线答疑服务以及用于讨论学习内容的交互性社区,其免费、随时、随地学习的特点,使数以万计的人们同时学习一门课程成为可能。随着《意见》的出台和落地,社会服务的便捷程度、共享范围等将实现进一步的提升,人民群众在社会服务中的获得感也将随之增强。

二是“互联网+”将全面赋能社会服务,推动智能化、个性化的社会服务快速发展。当前,“互联网+体育”的应用场景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效助力体育场所、体育设施等的使用效率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得到极大丰富。同时,“互联网+家政”在打破信息壁垒方面也进行了很多探索。《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鼓励“互联网+社会服务”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扩大高品质、智能化社会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

三是“互联网+”将推动社会服务优化升级、惠及更多群众,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获得和实现。在《意见》的指引下和社会服务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重要目标将会加快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将更加充足。(辛勇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