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再一次强调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布局了“十四五”期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大政方针,为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复贫建起了防护网,为“十四五”新发展阶段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筑基立台。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为什么要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从来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推进。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接续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成为越来越紧迫的任务,要清醒认识其重要意义。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随着90%以上的贫困县退出摘帽和贫困人口脱贫,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和农村人口的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余下的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两州”贫困问题也即将解决,工作重点转向全面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就,提炼各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扶贫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全面推广并进行延伸,特别是将一些业已成型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也为后精准扶贫时代的贫困治理提供可持续动力。
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农业、农村、农民始终是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面临的恒久话题,中国还有近六亿人口生活在农村,贫困人口也主要集中在农村,生产力落后、生态环境恶化、治理效率低、人口过度流失、老龄化加剧等问题仍然存在。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中国城镇化率从1995年的29%飙升至2019年的60.60%,而农村人口从1995年的8.6亿下降到2019年的5.5亿,整整3亿人离开农村,农村人口愈发凋零。失去青壮年支撑的农村,只留下不愿离开的老人、不忍离开的妇女、不能离开的儿童,农村被“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占领着。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成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需要。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制定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细化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强化了“两个一百年”的战略安排,明确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攻坚消除了绝对贫困,但离富裕还有很长的距离,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就是使近六亿农民通向富裕之路的一个有效措施。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所对应的时间段不同、侧重点不同、机制不同,但二者的根本目标一致,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农村农业农民现代化。只有二者有机衔接,才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基础
在脱贫攻坚收官之际和乡村发展中两大战略任务接续的关键时机,要实现贫困地区持续脱贫和全面振兴,并不能仅仅要求支持政策不变或支持力度不减,而是必须加快完成从应急性政策取向向长期性政策设计的重大转变,当务之急是找到二者的共同点和差异,通过政策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合理调整,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有效衔接。
两大战略具有共同点。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接续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我国高质量脱贫的重要路径,更是贫困地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
首先,二者目标一致。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确定的国家战略安排,脱贫攻坚重点通过大规模资金、物资、人力等扶贫资源的集中投入,有效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乡村振兴通过总体性激活乡村内生动力,能够为贫困群体提供更稳定的发展基础和机会,进一步有效巩固脱贫攻坚的政策成果。二者目标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一致,战略目标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衔接,不断提高,逐步深化,体现了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其次,二者内容共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都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从产业发展、移民搬迁、基础设施改善、乡村治理、民生保障以及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做出制度安排。比如,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既是产业扶贫见实效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必然选择,都致力于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户享受更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不能养一方人”的有效手段,同样也是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分类推进乡村建设,统筹解决村民生计、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保等问题的重要形式。教育、医疗、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本身就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指标。
再次,二者主体相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农民是脱贫攻坚的主体、项目实施的主体、收益共享的主体,而政府则是帮扶的主体、社会动员的主体和脱贫责任的主体;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即意愿出自农民、动力来自农民、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都强调能力建设,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他们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两大战略实施都离不开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
最后,二者机制互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实施,都要依靠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体制机制来保障。脱贫攻坚的成功,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和体制机制创新,比如形成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定点扶贫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展现出了巨大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这些都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工作基础和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领导是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保障。转化、吸收、嫁接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功。
两大战略具有不同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同属于时空禀赋的资源配置,既存在时间维度的先行后续关系,又存在空间维度的交叉重叠关系。这种双重维度的协同关系体现出两大战略不同的政策着力点。二者还存在很多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二者的优先任务与顶层设计有别。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具有紧迫性、优先性、阶段性等特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折不扣加以完成。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党章,是在把握工农城乡关系演变规律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顶层设计。要在乡村振兴这一顶层设计中,突出重点、集中发力,确保优先任务率先完成。
第二,二者的标准有别。脱贫攻坚的时间到2020年,标准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乡村振兴战略着眼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标准在于彻底改变千百年来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第三,二者针对的对象有别。脱贫攻坚战略的对象是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这一特定群体,聚焦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着眼于贫困地区这一特定区域。脱贫攻坚的目标群体是既定的、明确的、有严格标准的,扶贫政策在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县与非贫困县之间有严格的执行界限。乡村振兴强调通过普惠性支持促进全面振兴,惠及十几亿人口,覆盖城乡,在城乡融合发展中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发展和党的建设,注重关联性、整体性,实现协同推进。
第四,二者施策谋划有别。脱贫攻坚注重微观施策,最大特色在于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是最集中的体现。脱贫攻坚强调从每一位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出发,制定差别化、倾斜性的支持政策,实现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施策,下足绣花功夫,实施靶向治疗。乡村振兴战略注重整体谋划,更多地强调农业农村区域协同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突出抓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在尽力而为的前提下,更多地强调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持续性政策和投入,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第五,二者问题重心有别。脱贫攻坚主要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对贫困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虽然对于贫困群众的教育、医疗和住房也有明确要求,但是增加收入仍是第一位的。乡村振兴还将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和社会保障水平,解决多维度贫困问题。随着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对于统筹城乡贫困治理的作用将逐步显现。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怎样有效衔接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要有机地从“脱贫攻坚”过渡到“乡村振兴”,从“两不愁三保障”过渡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第一,构建产业体系,实现从产业扶贫到产业振兴转变,为乡村振兴打牢基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基础在于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是建立解决相对贫困人口长效机制的“牛鼻子”,为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奠定经济基础。以产业发展为重点,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作长链条,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多元化有机衔接。
第二,培育人才队伍,实现扶贫“尖兵”到人才振兴转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之一在于人的振兴、人才的振兴。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培育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是根本办法。在脱贫攻坚中,把扶贫与扶志、扶贫与扶智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培育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是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举。扶志扶智可以通过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等,以精神激励人、以智力带动人,贫困群众有了“我要脱贫”的强烈意愿和“我能脱贫”的发展能力;乡村振兴中既需要“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奉献”的优秀干部继续发挥“带头人”和“突击队”示范引领作用,更需要通过“内育”和“外引”,培养大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农民、新企业家、新技术专家。
第三,建设文明乡风,实现从文化扶贫到文化振兴转变。文化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具有引领作用。文化振兴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采取符合农村、农民特点的有效方式,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一方面应充分发挥线上与线下两个平台作用,用科学的理论教育农民、武装农民。另一方面应整理乡规民约、族谱家训等道德资源,充分发挥村民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入推进乡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村民品德建设。
第四,培育生态农业,实现从生态扶贫到生态振兴转变,以生态固本实现生态宜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环境衔接在于生态振兴,要立足农村的生态优势,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生态振兴,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振兴促进宜业、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有效衔接。通过生态振兴,创新发展思路,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具体路径,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
第五,完善乡村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治理有效的组织保障。党的领导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石和保障,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不走的工作队”,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是乡村振兴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因此,要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把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行动、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使他们齐心聚力投身乡村经济社会建设中。(作者:唐任伍,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http://www.cac.gov.cn/2020-12/25/c_16104687942939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