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5月,被告人陈某利用其在某公司授权手机维修中心担任店长为他人提供维修手机的工作便利,将受害人王某(化名)手机内拍摄的私密视频进行拷贝,并以其会员身份将视频上传至某某网站,受害人发现该视频后报案。后经核查,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6月13日,陈某在某某网站上传发布共计20部淫秽视频,且点击数量达22万余次。经鉴定,上传视频均系淫秽物品。案发后,被告人已对受害人分别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来源:扫黄打非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i3B6Zf4VxiwzE7LnyMP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