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重庆“10∙21”系列散发色情卡片牟利案部分涉案人员进行宣判,被告人罗某、魏某某、任某某、程某、温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款8000至30000元不等。
该案为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经查,2021年1月以来,被告人罗某、魏某某等人以盈利为目的长期在重庆市江北区、渝中区、渝北区等地的酒店散发招嫖卡片帮助他人招揽嫖娼人员,并先后于2021年3月、5月招募被告人任某某、程某帮助其散发招嫖卡片。
当有电话招嫖时,由专人安排从事卖淫活动的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事后进行分账牟利。被告人罗某、魏某某、任某某、程某等人散发的招嫖卡片系被告人温某某设计制作,并按照每1万张300余元的价格供货,累计制售100余万张。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罗某、魏某某、任某某、程某、温某某各自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扫黄打非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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