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满减、限时秒杀……
现今电商的促销手段层出不穷
大家为了“薅羊毛”
拼手速、换设备,各显“神通”
然而,有人却从中
窥见了“商机”
2023年11月,宁波市江北网安大队接到某电商平台报案,有人疑似通过黑客手段在平台商城直播间大量抢购茅台酒、华为手机等“秒杀”“限购”商品。
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查明嫌疑人郑某、盛某,通过破解平台安全算法利用黑客手段抢购热门商品并加价转卖。同时,锁定了该二人的落脚点。
2023年12月,专案组赴四川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抓获郑某、盛某等嫌疑人4名,扣押作案手机25部、远程服务器3 台、电脑2台,缴获抢单软件及源代码1套,现场查封茅台酒200余瓶,查明已卖出的茅台酒570余瓶、华为高端手机650余部及尚未到货的华为高端手机50余部,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经审讯,该二人承认制作编写抢单脚本程序,大批量抢购某电商平台直播间热门限购商品并加价转卖,获利近100万元的犯罪事实。
今年1月,郑某、盛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温馨提醒
在商家推出的“秒杀”“限购”等各类促销活动中,消费者通过合法方式获取优惠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通过非法手段“薅羊毛”,不仅违背了公平正义,破坏了网络安全,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网信浙江”)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0YYV7EGzbFie1ZdPcSwMg)